电影《大腕》尾声的地方,为了逃债而假装精神病人的葛优,在得知关之琳要对他采用电疗的时候,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他们,终于要对我下毒手了。”身在游戏业的我,已经是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了。5小时的限制以及第一批防沉迷系统试用的网络游戏名单一出,我顿感身处水深火热之中,身边的朋友都在讨论这个话题,让我想不参与也不行。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是一个“网络游戏有害论者”,从心眼里认为网络游戏这种东西除了娱乐的作用之外简直有害无益,因为我自己就“深受其害”。我曾经把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浪费在虚拟的等级、装备和名誉上面,如果说我因此获得了在游戏业中的一席立足之地属于特例的话,那么就再没有获得其它东西了。
于是相比起陶醉于读书的人来说,如果喜欢这样一个不能给我们带来知识的娱乐项目,我们就是沉迷。但问题在于,可以让我们无所顾及的获得乐趣正是网络游戏的乐趣所在,并且游戏作为一个娱乐项目,我原也没打算从中得到其它什么东西。
追溯起来网络游戏这种扮演一个生活以外的自己的游戏形式,其实从小就存在。那时候看个《变形金刚》就喜欢和其它孩子分别假装擎天柱和威震天打架;看个《戏说乾隆》出门一定会买把扇子自以为皇帝;看个《射雕英雄传》就老喜欢呼扇着胳膊啊啊的叫唤两声。这种游戏形式至今还被孩子们广泛喜欢,至少不久前去北京动物园的时候还三步五时能见到自己当成奥特曼的孩子,对着笼子里的老虎双手做交叉状口中咿咿啊啊的不停。
这些都是我童年时代或开心或难过的但总之一定美好的回忆。我没搞明白的是,怎么会当忽然有一天当这种角色扮演的游戏形式被搬上电脑,并用网络游戏的形态更加真实有趣的表现出来之后,就要要求它还必须在提供娱乐的同时还额外带给我们其它东西,如果没有,就成了毒害。我想,谁也不能把这罪行总结为成年人不该像孩子一样沉迷于本质上同样幼稚的过家家似的游戏吧?
好在没人这样给网络游戏定罪,网络游戏被定下的罪名是过多的占用了玩家的时间。本来,网络游戏作为一种娱乐产品,在闲暇无事的时候用来消遣一下属于自己的时间是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但问题在于偏有许多未成年乃至成年人管不住自己,偏把自己学习、工作、陪父母、陪家人的时间统统放进了网络游戏里。于是这一行为让教育工作者们深感不安,让游戏者的家人为此承受了经济负担,重要的是他们全都觉得自己失去了一个亲人。于是,一个人享用自己生命的权利就成了罪行。
所以我猜想5小时的限定本意之一就是让玩家在娱乐一定时间后,把更多的时间放回到学习、工作和陪伴家人上。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而言这无疑是件天大的好事,但问题在于这种论调是建立在非游戏用户群体,或者说社会主题的角度上的。
作为一个只网络游戏感兴趣的人而言,我同样可以举出其它例子证明身边的人伤害了我的利益。譬如我的父亲和许多与他同时代的人一样,是个很关心国家大事的人,如果电视可以连续开着10个小时的话,其中会至少有8个小时在看新闻类节目。我很难想象他何以这样痴迷的投入,甚至给我做顿饭都要等看完新闻,于是正如当年他总希望我关掉电脑去学习一样,我也一直很希望他把电视关掉,陪我玩会网络游戏。
我的老丈人是个旗人,他一辈子提笼架鸟玩许多同样浪费时间、精力和财力的东西。我对那些玩法略感兴趣,可绝不会投身其中,重要的是我不能因为我不玩这些东西就认为他一辈子都在接触毒品。更没有政策规定说由于当年满清因此亡国,所有新中国为了实现四化就不可以斗蛐蛐儿溜鸟儿。
此外还有许多女人一看电视连续剧就哭得混天暗地,比亲妈死了都悲,如果不把所有****全摸在脸上就觉得不过瘾。我庆幸我的老婆不是这样。但如果我老婆是这样的女人,只要她不要求我也每天陪着她哭成这样,我倒也没什么可接受不了的。
可是和我有相同感受的人不多,所以我的这些抗议起不到任何作用。相反如果我会坚持自己的观点,父亲会反驳说“一个人应该关心自己国家的事情”,听老丈人说“我就好这些玩意儿”,以及承认老婆所说:“女人就是这个样子”。不知道如果我因此说每一代人和每一类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不同娱乐形式的话,会不会有人反对。
所以说我认为网络游戏真实的罪孽并不在它本身,而是在于这种已经算不上新兴的娱乐形式居然还没有让所有人认可,哪怕只是被迫接受。譬如说除了网络游戏不能带给我们知识以外,上一代人中绝大多数父母都认为网络游戏与看电视的区别在于前者更容易让人沉迷,但他们并不认为这证明后者不是适合我们这一代人的娱乐形式,好在这一点正在改善;譬如说让我去陪父母看电视我可以从中找到乐趣,让我去看老丈人提笼架鸟我会兴致勃勃,但如果反过来让他们一起陪我玩网络游戏,是绝对不可能的。幸运的是同代人中有许多志同道合者,遗憾的是尽管数字显示他们已经超过了2500万人口,但依然是少数人,是弱势群体,并且这个弱势群体还在不断的被瓦解,譬如我老婆就不愿意我玩游戏而不陪她,而且不肯陪我玩游戏。
所有这些网络游戏的反对者都会喊出同一个声音:“我搞不懂这东西到底有什么劲。”所以进一步讲,我认为与主流社会讨论网络游戏是否有害,本质上其实是在讨论到底网络游戏群体与非网络游戏群体究竟哪一个才是大多数。我们没有因为一只打火机没有在点火以外提供传达给我们知识的作用,而把他定性说“人类普遍使用打火机就是沉迷”,进而限制人们使用打火机的次数;我们没有因为失恋会导致许多痴男怨女跳楼自杀,而把他定性说“人类谈恋爱是一种堕落行为”,进而限制人们谈恋爱的次数。但我们偏偏给网络游戏加了5个小时的时间限制。
如果把比例对调一下,假设今天举国上下只有2500万人不玩网络游戏,并且很幸运的中国没有亡国的话,那么如果谁敢对网络游戏说一个“不”字的话,按网络游戏里的做法根本没必要告诉他们网络游戏有哪些好处,这些人会直接被杀而且分尸,轻者也是刨坑埋了。——因为他们在对一个每年给国家贡献数以亿计财富的产业作对,他们在阻挠社会的发展。——我真不知道这5个小时的时间限制是否为了防止那一天的出现,所以相比之下周遭的亲人和社会上对网络游戏的斥责声也就小巫见大巫了,我表示可以理解。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说这种担心真是****,网络游戏至少还没像电视一样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必要工具,每一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接触或者不接触它,并且随着玩家年龄的成长以及生活环境的改变,离开网络游戏的也大有人在。如果仅因为同一时间内被太多人沉迷就要加以限制的话,第一个要被限制的首先就应该是电视。
所以我无法理解5个小时的游戏时间限制,因为这对于一个喜欢网络游戏的人,以及一个游戏从业者而言,这种做法的狠毒程度并不比把我们刨坑埋了要轻多少。网络游戏的本质就是让许多玩家长时间在线,在他们相互交流产生乐趣的同时,也让商家从中获利。
重要的是玩家之所以会沉迷其中因为这种娱乐形式廉价并且确实充满乐趣,随便到北京哪个中档次的KTV里唱一次歌的钱就足够玩家在网络游戏里消遣半年。然而很让人莫名其妙的是,现在中国富翁排行榜上数一数二的人物都是搞网络游戏的,真不知道除去**内部斗争之外,这是否也是让许多人眼红到对网络游戏喊打喊杀的原因之一。
但至少,我会因此认为防止玩家沉迷于网络游戏最根本的手段是丰富人民其它娱乐形式,以及降低其它娱乐形式的消费水平。否则管你怎么限制玩家的在线时间也没用,曾有数据表明在发达国家网络游戏本就是穷人的娱乐项目,那么在咱们发展中国家为什么这种娱乐项目会如此火暴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果说因为贫困而导致娱乐项目不多是穷人自己的不努力和错误的话,那么对穷人的娱乐项目加以限制甚至禁止是谁的错误也就不言自明了。
而我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说像高尔夫球之类高雅娱乐项目有经济实力来做门槛可以防止被太多人沉迷,而网络游戏这种娱乐形式因为几乎没有门槛,所以**对其加以时间限制也是迫于无奈的话。我真不知道那些同样处于贫困阶级的人为何在听到5小时限制之后会如此兴高采烈,我只能将此理解为一种自己缺乏娱乐项目,也要横加干涉他人娱乐项目的心态。
所以,虽然我承认5小时的限制有个很好的出发点,但我坚持认为这一限制是不合理的。假使通过之前的论述可以证明网络游戏本身是无罪的,那么5小时的限制应当是对于青少年人设立的。因为很显然一个奉公守法的成年人有权利通过支配他工作获得的财富来享受不违反法律的娱乐项目。
这就像公共场合禁止吸烟一样,要通过对吸烟者的限制来保护不吸烟者的健康,网络游戏相关的法规,初衷应该是通过对不该玩网络游戏的人加以限制,从而让本该享受网络游戏的人有一个良好的游戏环境。但我很奇怪先前不是已经有了未成年人在无家长陪同及非节假日期间禁止进入网吧的条款了么?未成年人在家以外的地方并不存在接触网络游戏的途径,而在家的情况下,已经有监护人对其行为做出限制,那么这5小时的限制又有何意义?
而一个有独立能力的成年人,如果他因为过度的沉迷于网络游戏,并失去了工作或家庭的话,他本身已经得到了惩罚。如果说连失去工作和家庭的惩罚他都可以无所顾及的话,那么游戏时间的限制对他而言会有效果么?我确信5小时的时间限制对他们来说绝对不是**,只能算是皮试,并且可以想象的,这一针皮试下去会引起许多不良反应。
我相信站在游戏厂商的角度而言,只要愿意服从5小时限制的规定,从技术上实现让玩家累计在线5小时后不能获得经验和物品是可以实现的。但破解的方法各大论坛早已有之,更换帐号,同时玩多款网络游戏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所以我预计5小时的限制和韩国实行实名制的结果会有异曲同工之妙,最终除了让玩家觉得麻烦了点儿之外毫无作用,徒劳无功还惹得一身骂名。
讽刺的是我倒觉得这一限制对于让各大网络游戏公司头痛不已的外挂和代练倒颇有好处。众所周知外挂都是按帐号收费的,以前只玩得起一个人物的玩家只需要给一个外挂充值就可以了,现在他需要至少给两个帐号买外挂的月卡,以5小时为一周期,轮流挂两个帐号。说到这里我还真佩服外挂制作者的先见之明,两、三年前就制作好了定时自动上下线的功能。代练也如是。
更有甚者,如果一个玩家不想接受5个小时的限制,并且也没钱给两个号同时买游戏月卡和外挂月卡,那么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私服了。继出色的公平性、免费等特点之外,私服一下又多了个可以跟官服抗争的优势,而先前私服最受指责的没有安全保障,在大批网络游戏公司倒闭的如今,恐怕也不占什么劣势了。
估计唯一会对此破口大骂的,除了厂商和玩家以外,估计就只有贩卖虚拟装备的人了。除了练出一个能够打出好装备的号需要付出更多努力之外,每5个小时就要换个号来打装备也够他们烦的。我猜测现在精明的商人一定都在游戏里高喊着“最后的机会快来买了啊,5小时限制普及后就涨价了”,或者赶紧囤积大量装备等着日后一夜暴富。
当然,留在官服的玩家也是很凄惨的。尽管现下欧美网络游戏和国产网络游戏竞争的如火如荼,但不可否认韩国网络游戏依然占有极大的市场份额。这些韩国网络游戏都曾经被主流媒体痛斥为宣扬暴力和**,因为游戏中玩家打怪升级等一切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PK;因为许多男女玩家通过网络游戏结识,并结为虚拟的夫妻。题外话是,我认为这大概是主流媒体唯一了解网络游戏的地方了。
等到5小时普及之后,主流媒体这一说法便名副其实了,因为许多热爱打怪,有受虐倾向的玩家会因为这一限制而欲求不满。结果无非两种,要么寻求“***********;要么寻求“**”,把女玩家当怪泡。那时如果再要以“宣扬暴力和**”为由查禁网络游戏的话,厂商和玩家可就百口莫辩了。
而即使后来的这些假设不存在,5小时的限制本身也是触动网络游戏公司根本的举动。假如网络游戏公司依旧采取点卡收费的话,玩家在线时间的缩短无疑会直接导致利润的降低。想提升利润空间就必须比先前拥有更多的在线,在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网络游戏市场,如果一款产品需要将现有在线提升许多才能保证利润的话,新一轮的网络游戏大洗牌是必然的。假如他们不想被淘汰,又势必要开拓新的市场,也就意味着将有更多本不玩网络游戏的人也会沉迷于此,然后也莫名其妙的受到5个小时的限制,——这显然和控制网络游戏发展的意图相违背,但这简直是游戏公司求生的必然反应和结果。
于这一切,不知道用俗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阴”来形容5小时限制的妙处是否贴切,我真的拭目以待。最后我借用王小波《从Internet说起》中讲到的笑话来作为本文的结束:“五十多年前,有个德国的新教牧师说:起初,他们抓****,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是亚利安人。後来他们抓***徒,我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人能为我说话了。”在中国,Internet终于没有因为“黄毒”而被禁掉,网络游戏的路还长,咱们可以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