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位女孩子的文章,里面有这么一句:
“我藏着一把锦绣玲珑的剑,所以掩不住自己的锋刃。我弹琴的十指不惯握剑,锋刃随风过,先把自己划的体无完肤。其实我想念一把江湖的刀。刀有多么豪情。”
“其实我想念一把江湖的刀。刀有多么豪情。”很简单的一句,却是我梦寐以求的经典,如果文字也可以转让过户,我想用这句标注“红尘一骑”的名字。可是这不是哈里.波特的梦幻国度。这句经典,终于与我擦肩而过,本来我以为我明天就能说出这样的经典,不料被人抢先,我唯有一声叹息。
记得中学时代,翻看语文书附录后的诗词,特别是看到辛弃疾和李清照的几句,一见如故,叹服之余却又无奈,这样简单文字堆砌的唯美诗词尽被前人先吟,文字?于我的残羹冷炙,还能怎样组合?
一样的心态,当我遇到这句令我一见钟情的文字,“其实我想念一把江湖的刀。刀有多么豪情。”
……
其实……唉,也罢,这原是女子的情怀,我何必耿耿于怀?弹琴的十指是优雅而柔弱的,她渴望刀一般的豪情万丈,胜于剑的儒雅温顺。刀?像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有厚实安全的背,可以让她依*,也有锋刃的闪闪寒光,是他的横溢才华。
而剑?感觉太过花哨而不够厚道,太过多情而显无情。剑削得较少,而刺得较多,点点戳戳之中,炫耀的是技巧和盛气凌人。而刀比较务实,一刀切,像北方男人般豪爽。
男人如剑,会有高雅气质,却无天地豪情;男人如剑,会骄傲自负优柔寡断,甚至不如五短身材的匕首来得痛快。对于感情,剑更是有着没有安全感的双刃,不够锋利,却足以给女人以伤痕。
所以我喜欢刀,虽然比起胡一刀,我只是厨房里的菜刀,甚至是一把刻铅笔的knife。但不论能力大小,我要保持一刀切的姿势,我要保持男人的豪爽,即使——我长得像剑一样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