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本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副院长,社科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从事近十年的网络建设和网络经济的研究工作。
2006年对于游戏产业来说,成了名副其实的“盗号年”。越是火爆的游戏,发生大规模的盗号事件就不断,如《魔兽》、《热血江湖》。在盗号发生之后不久,为了打击盗号者的销赃链条,很多游戏运营商开始将一些涉嫌的玩家封号的事件,部分玩家开始心理失衡,在网络上成立**组织。
打击盗号的不只是游戏厂商,个人也开始利用法律武器向买赃者说不。不久前《热血江湖》的一个玩家“雪之意境”在网吧中因为账号被盗而懊恼不已,正准备离开时,无意中发现自己丢失的帐号正在和邻座的一个玩家交易,而且价格极低,由于无法查清是谁偷盗了自己的账号,两人便发生了纠纷,进而上升到了冲突,事后,该玩家便以买赃为由,委托律师给此人发了一张律师函,意欲取回自己的装备,由此,游戏买赃便进入了司法范畴了。
不同于以往盗号和私服这些犯罪手段,买赃一向因缺乏取证手段而难以追究买赃者的法律责任,而且买赃行为在网游中比较普遍,不少人已经见怪不怪了。所以,事件爆出之后,关于网络买赃纠纷引起了各方面的争论,记者因此采访了国内互联网专家、中科院教授吕本富。
吕教授首先谈了他对于玩家**和封号的看法:他认为只要是财产,而且是合法获得的财产,就可以进行**,不管这种财产是何种形式。虚拟财产同样可以**。但由于虚拟财产寄托在电脑空间,它的保存、流通、使用和服务商密切相关,所以有相当的特殊性。由于网络游戏处于社会边缘地带,出于打击外挂和盗号的需要,游戏厂商不得不出台封号的举措,在没有更好的手段打击虚拟犯罪的前提下,封号是不得已的事情,所以有必要区别将两类事情区别出来。
对于买赃的争论,吕教授认为,买赃不能仅靠道德来约束。网络道德建设很有必要,但是道德是现实操作中一种最弱的手段,效果也无法测定,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更直接。所以仅仅有道德教育无法解决问题。如何让盗号者无利可图,是各个游戏运行商应该思考的问题。至于法律手段,主要是对违法的鉴别是否清晰,如果鉴别成本过高,只能采取极端手段,停止交易。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吕教授认为停止帐号的交易是有好处的,但是如果这种交易转入地下状态,又会带来一些新问题。韩国和日本网游界已正面制裁物品现金交易,我国也正在研讨关于禁止公司进行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的问题,估计相关政策即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