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网络骗术 - 逻辑诈骗
谈网络骗术 - 逻辑诈骗
虚拟物品交易是虚拟网络社会必然的发展路线,虚拟交易体系也是在不断的发展进程之中的。但是网络诈骗活动是由来已久的问题,由于网络社会的特殊性,使对其的制约受到了限制,因此可以预见,它将在网络中长久得存在下去。说到虚拟网络社会中的诈骗现象,大体上对网络的长久发展还处于一个摩擦阶段,阻碍并不明显。所以在网络中的诈骗活动中的受害人群不广,对网络的危害也亦不深。那么随着网络带动网络诈骗的发展,将其带进了一个碰撞轨道呢?那么在那时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了。网络诈骗会向着区域化、集团化方向转变,与官方的斗争也将变得成熟化、职业化。那么网络诈骗对网络受害人群将扩大,对网络的危害程度也亦加深。所以,面对隐患就要将之排除,对于网络诈骗活动就应该扼杀于萌芽状态。根据笔者所认为,一片新土地的开发,必将重新经历从原始到现代的积累过程,中国网络游戏产业仍处于发展探知阶段,其产业内部仍未建立起一个完整、有效的供求体系与规则,虽然目前市场中以出现各个虚拟物品的交易平台,但却未必能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以市场为依托的网络诈骗活动开始渗透其中,这便增加了游戏物品交易的不稳定因素与不良环境。
利用逻辑行骗,笔者认为是利用人的大脑在短时间内做出的决断进行行骗的一种方式。这便利用一些“想当然可以从中获利”、“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可信”、“我可以赌一赌”甚至是“或许我可以骗你或反骗你”逻辑上并没有深层次思考所出现的错误结论。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可在虚拟网络中)所固有的一些缺陷为行骗的成功增加可能。
下面来谈谈一些常见的利用逻辑行骗的例子。
在网络虚拟物品交易的过程当中,一些行骗者并不是单独行动的,而是组成团队,在游戏社会中组成人脉网络,从事行骗活动。譬如行骗者 1 在一地低价出售某一虚拟物品,在另一地,行骗者 2 在高价收购该虚拟物品,那么就给玩家造成“收购行骗者 1 的货物再出卖给行骗者 2 可以想当然从中获利”的错误结论。在游戏的进行中,玩家对信息唯一接受的渠道就是显示器,所以接受信息的渠道极为狭窄,相较于现实中来说大脑的利用率更低,不利于全面的思考。在多变复杂的虚拟社会中,玩家很难分出更多的大脑空间对交易的成功性加以充分地思考,那么也会使玩家得出如上的错误结论。
在网络虚拟社会中,玩家的游戏时间的长短可以由一画面效果、显示数据所表现出来,诸如等级、称号等等。也就是说,一个玩家在游中的戏时间越长,那么在游戏中给其他玩家的信息就是越资深。资深代表着此成员在此行业中资格更老,生存时间更长,也就更给人造成思维上的蒙蔽:诚信度更高。在虚拟网络社会中,某些行骗者正是通过利用对资深玩家的信任进行诈骗活动,给人以“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可信”的印象。譬如,当事人在某地遇到了某个看起来资深的叫卖者,进行诸如点卡交易这些带有不确定性的交易,利用当事人对资深玩家的信任(叫卖者可以加如某个较庞大的组织以增加信任感),并承诺可以用组织来担保,事后便溜之大吉。还有玩家为给人造成可信度高,自己开小号,练马甲,在公共频道,以及论坛给玩家讲述自己的成功交易。一些上网时间短,或者刚进入一个游戏的玩家往往极容易受骗。
“我可以赌一赌”这样的结论是行骗者所乐见的,这说明行骗者在利益诱惑之下已经抓住了当事人的心理。如果交易中抱着这样一种心态,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极其危险的。市场是可以自我调控的,每个游戏成员拥有均等的机会,所以应该抱一种等价交换的心态从事交易。只有这样才不会使行骗者有机可乘。
由于网络本身的局限性,在《热血江湖》中的主要骗术也就围绕在那些众人熟知的几大类当中,行骗的目的就是获得额外的利益,笔者认为只要从这一点出发,多冷静下来思考思考,尤其是在交易环境急迫的情况下。这才能最好得抵御骗子的进攻。但是遏止网络行骗依然刻不容缓,所以笔者认为玩家的素质固然需要提高,但从更本上来说还是需要官方的支持。
――往昔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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